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經濟部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推出外銷貸款優惠保證加碼方案,旨在協助受美國關稅影響的企業,強化其貿易競爭力並取得外銷所需資金。本方案提供信用保證,讓符合資格的企業能更容易向金融機構申請出口前或出口後貸款。中小企業最高可獲 150,000,000 元的保證融資額度,且前二年信用保證手續費由經濟部全額負擔;非中小企業最高可獲 500,000,000 元額度。申請企業需依法登記,近三年有輸美實績,且自 2025/03/12 起營收較同期減少達 10 %。企業可透過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業者(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近三年具輸美實績;自 2025/03/12 起,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或任一個月之營業額,較 2024 年同期月平均、2024 年下半年月平均或 2025 年 1 月及 2 月平均之營業額減少達 10 %;且經經濟部、受經濟部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若無法於 2025/07/15 以前提出營收減少之證明,應於 2025/07/31 以前補送營業稅申報資料或足資證明營收減少之文件
・不可申請:企業或其關係人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企業或其關係人之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延滯期間已超過三個月
・中小企業保證融資額度:每一企業最高 60,000,000 元,同一企業最高 150,000,000 元,信用保證成數 9.5 成
・非中小企業保證融資額度:每一企業最高 100,000,000 元,同一企業最高 500,000,000 元,信用保證成數最低 8 成,最高 9 成
・信用保證手續費:年費率 0.25 %,中小企業前二年由經濟部專款全額負擔,免向企業計收
・申請方式:向授信單位(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申請
・注意事項:專款用罄或特別預算審議未通過,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或本基金得公告提前停止受理
最高500,0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國外銀行簽發之信用狀、國外廠商購貨訂單或契約、國內貿易商採購外銷產品之訂單或契約、合作外銷或接受委託加工外銷之合約、營業稅申報資料或足資證明營收減少之文件(若無法於 2025/07/15 前提出營收減少證明)
本文件為信用保證要點,實際申請需透過金融機構。申請期間截止日由基金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