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自費留學的族人補助,旨在減輕其在國外求學的經濟負擔。這項補助涵蓋學費及生活費,每 6 個月可申請核發一次。申請人需依規定提供在學證明、研究報告書及學費繳費證明等文件。申請期間固定於每年 3 月及 9 月開放,並透過線上系統辦理。若有轉換學校或學位等情況,亦有專屬申請流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原住民族身分;於國外自費留學
・不可申請:不得一次申請 12 個月的補助金
・學費補助:每 6 個月申請核發一次
・生活費補助:每 6 個月申請核發一次,依上半年 1 月 ~ 6 月 或下半年 7 月 ~ 12 月區分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文件回傳至 [email protected]
・國外學費一次繳交 1 年者,仍需每 6 個月至線上申請,不得一次申請 12 個月的補助金;填寫生活費領據「領到補助日」時,需依上半年 1 月 ~ 6 月 或下半年 7 月 ~ 12 月做區分;如需回溯前一期生活費,請至網站【下載專區】填寫空白領據,並連同上學期的在學證明、研究報告書、學費繳費證明,一起回傳至本作業中心信箱;首次註冊用戶如遇信箱驗證問題,請至「聯絡我們」留下訊息;轉換學校或學位者,請填寫「下載專區」中的表單:轉換學校或學位申請書,並附上新學校的在學證明(需顯示學位),完成後回傳至本作業中心信箱
申請:每年 3 月及 9 月開放申請;活動:每年 1 月 ~ 6 月 及 7 月 ~ 12 月 (依補助項目區分)
學費繳費證明、在學證明、研究報告書、空白領據 (回溯前一期生活費者)、轉換學校或學位申請書 (轉換學校或學位者)
電話:+886 (02) 2905 2994|地址:24206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舒德樓四樓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
資料來源:https://cilala.fju.edu.tw/overseas/news/890145543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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