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旨在協助因災害受損的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的營利事業,能盡速復工重建。此專案提供資本性支出及週轉性支出貸款,並享有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企業需於遭受災害次日起半年內,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所需資金,以利事業復舊重建。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之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不含金融及保險業;不含特殊娛樂業;因遭受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之災害,急需資金從事復舊;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或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
・資本性支出貸款(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 20 年,含寬限期最長 5 年
・資本性支出貸款(機器、設備):貸款期限最長 7 年,含寬限期最長 3 年
・週轉性支出貸款:貸款期限最長 6 年,含寬限期最長 2 年
・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 %,機動計息
・信用保證(累計融資額度 1,000,000 元以內):保證成數 10 成
・信用保證(累計融資額度逾 1,000,000 元):保證成數 9.5 成
・信用保證:送保期間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申請方式: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就申貸事業個別狀況核貸,不以受損金額為限。借款人非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不得變更貸款用途。
最高1,000,000元
遭受災害之次日起半年以內
受災文件(由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
電話:0800-280-280|地址:10646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 ~ 18:00
頁面同時提供「115年度中小企業融資協處服務計畫」下的融資診斷服務,此為免費服務,但本JSON主要抽取災害復舊專案貸款資訊。頁面列出多個歷史災害專區,此貸款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受災企業。
資料來源:https://0800280280.sme.gov.tw/focu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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