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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經濟部0403花蓮地震災害復工貸款及利息補貼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04-03 已過期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為協助受 0403 花蓮地震影響之中小企業及小微企業重建復工,推出災害復工貸款及融資利息補貼方案。此方案包含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及 0403 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旨在提供週轉性或資本性支出融資。同時,也提供災害復工貸款、貸款利息緩繳(展延)及貸款利息減免等三種利息補貼,減輕受災企業的財務負擔。申請對象主要為行政院公告災區(花蓮縣全區、新北市部分地區)內,具備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且有受災事實的中小企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行政院公告災區(花蓮縣全區、新北市部分地區)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中小企業;具備受災事實,並經政府單位出具受災文件、金融機構調查屬實,或登記地址建物張貼紅單或黃單佐證;申請「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者,須為辦理登記於花蓮縣之企業;申請「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之免辦商業登記攤販,須由花蓮縣政府管理之公有零售市場或攤販集中區之攤(舖),並持有證明文件;申請「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之民宿業者,須依「民宿管理辦法」領有民宿登記證;信保基金視同中小企業業者(包含醫療保健服務業、建築師事務所、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私立老人長期照護機構、私立安養機構、私立養護機構、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登記於花蓮縣之分支機構或工廠受災者,得由總機構名義申請
・不可申請:企業或其關係人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企業或其關係人之債務本金逾期尚未清償;企業或其關係人尚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 1 個月;企業或其關係人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已超過 3 個月;已取得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之同一筆貸款,不可重複申請貸款利息緩繳或貸款利息減免之利息補貼(但可停止原補貼改申請);與其他政府相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金融機構或受災中小企業應擇一辦理,不可重複補貼(例如與經濟部紓困貸款舊有貸款展延及利息減免補貼性質相同者)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貸款利率最高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 (目前最高 2.72 %)
・企業小頭家貸款: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貸款利率最高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 (目前最高 2.72 %)
・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貸款利率最高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 (目前最高 2.72 %)
・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 (目前最高 1.72 %),單一企業最高補貼 50 萬元,週轉性支出最長 1 年,資本性支出最長 3 年
・貸款利息緩繳(展延)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1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 (目前最高 1.685 %),單一企業最高補貼 7.5 萬元
・貸款利息減免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1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 (目前最高 1.685 %),單一企業最高補貼 40 萬元
・信保基金保證(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週轉融資最高 2 千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 6 千萬元,保證成數一律 9 成
・信保基金保證(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小微企業):週轉融資最高 2 百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 5 百萬元,週轉融資累計額度 1 百萬元以內一律 10 成,逾 1 百萬元一律 9 成;資本性支出一律 10 成
・信保基金保證(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中小企業):週轉融資最高 8 千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 2 億元,保證成數一律 9 成
・申請方式:洽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利息補貼案件由承貸金融機構至經理銀行平臺「取號」並申請補貼息
・注意事項:貸款不可循環動用及借新還舊;信保基金保證免計收保證手續費;承貸金融機構辦理災害復工貸款移送信保基金時,是否須徵提連帶保證人依各承貸金融機構總管理機構及信保基金有關規定辦理

【金額/折扣】

最高50萬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04/03

【應備文件】

政府單位出具受災文件(如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管理局或服務中心、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登記地址建物張貼紅單或黃單佐證(限行政院公告新北市部分災區)、花蓮縣政府管理之公有零售市場或攤販集中區之攤(舖)證明文件(限攤販)、民宿登記證(限民宿業者)、設立登記於花蓮縣之分支機構或工廠受災文件(限分支機構或工廠登記業者)、銀行簡易評分表(申貸企業申請週轉額度為移送信保基金額度累計 1 百萬元以內者)、財務報表或 401、403、405 報表(申貸企業申請週轉額度逾 1 百萬元者)

【聯絡方式】

電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 0800-056-476;財團法人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0800-219-666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因不同貸款及補貼方案而異,已取最晚截止日作為主要申請期間。文案未列出明確活動期間,僅說明貸款或補貼的最長期限。

資料來源:https://fcs.cma2.org.tw/file/0403%E8%8A%B1%E8%93%AE%E5%9C%B0%E9%9C%87%E7%81%BD%E5%AE%B3%E5%BE%A9%E5%B7%A5%E8%B2%B8%E6%AC%BE%E5%8F%8A%E5%88%A9%E6%81%AF%E8%A3%9C%E8%B2%BCQ_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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