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婚姻及生育相關資訊與服務。此服務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 16 歲,且經需求評估後有意願接受婚姻及生育議題服務者。服務內容涵蓋性教育、親密關係、孕期與育兒知能等,旨在提供身心障礙者在婚姻與生育方面的支持與協助。申請者可直接聯繫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 16 歲;經身心障礙福利需求評估;具婚姻及生育議題需求;有意願接受服務者
・婚姻及生育議題相關資訊與服務:包含性教育、親密關係、孕期與育兒知能
・申請方式:請洽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