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為鼓勵優秀國際學生就讀,提供國際學生獎學金。此獎學金適用於在清華大學攻讀學位的國際學生,提供每月 5,000 元至 40,000 元不等的獎學金,並可免除學雜費及學分費。申請者需透過國際學位課程的線上申請系統,勾選申請國際學生獎學金,新入學學生與在校生皆可依規定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際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於國立清華大學攻讀學位;申請者及其父母皆須持有外國國籍,且從未持有台灣國籍;未曾以僑生身分在台灣就讀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新入學的國際學生;就讀第二學年(含)以上,且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符合國立清華大學公告標準的國際學生
・不可申請:持有台灣居留簽證(因商務或就業)、工作簽證或居留證明者;已領取台灣政府機關或機構提供的獎學金,或國立清華大學提供的海外交換學生獎學金(國立清華大學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申請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程者(研究生學程無此限制);未完成註冊手續、申請延期入學、休學、轉學或退學者(因兵役、懷孕、生產或撫育 3 歲以下子女而休學者不在此限)
・博士生每月生活費:20,000 ~ 40,000 元
・博士生每月生活費(人文社會學院或國際跨院博士學位學程,且指導教授來自人文社會學院者):10,000 元
・碩士生每月生活費:5,000 元
・學士生每月生活費:5,000 元
・學雜費及學分費減免
・申請方式:透過國際學位課程線上申請系統,勾選「Apply for NTHU international student scholarship」
・注意事項:學士生獎學金最長可領 4 年,碩士生最長 2 年(人文社會學院、教育心理與諮詢學系諮商心理組及國際跨院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最長 3 年),博士生最長 5 年。獎學金發放至畢業月份為止。若獎學金受領人違反校規,獎學金可能被調整或中止。若受領人未在校,或未通知學術顧問離境超過 30 天,生活津貼可能暫停發放。若受領人收到超出應得的獎學金,有義務歸還超額款項。
最高40,000元
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碩士生、博士生)、指導教授或系所導師推薦信(碩士生、博士生)、學業表現評估表(博士生)、個人陳述(學士生)
電話:+886.3.571.5131 ext. 62453, +886.3.516.2467|地址:No. 101, Section 2, Kuang-Fu Road, Hsinchu, Taiwan 300044 (旺宏館 1F)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曆日期,僅說明依學校招生或公告時程辦理。部分對象條件(如學業成績標準)需符合學校公告。新入學學生申請時程與應備文件需依學校招生簡章規定。
資料來源:https://apply.nthu.edu.tw/en/article/102-nthu-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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