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推出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旨在協助 15 歲至 29 歲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 90 日的初次尋職青年,或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的初次尋職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積極尋找工作。本計畫提供尋職津貼,每月 5,000 元,最長可領取 3 個月;同時也提供就業獎勵,依受僱期間長短分別核發 5,000 元、20,000 元及 10,000 元,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合計最高可領取 48,000 元。申請者需完成職業心理測驗、職涯輔導服務及推介服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滿 15 歲(含)以上、29 歲(含)以下;未在學;未就業連續達 90 日之初次尋職青年或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之初次尋職青年
・尋職津貼:每月 5,000 元,最長發給 3 個月
・就業獎勵: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 30 日核發 5,000 元
・就業獎勵: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 90 日核發 20,000 元
・就業獎勵: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 180 日核發 10,000 元
・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合計最高核發 48,000 元
・申請方式:洽中彰投分署
・注意事項:青年需依規定完成職業心理測驗等求職準備、接受職涯輔導服務及推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