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為協助學生順利就學,提供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就學貸款服務。此貸款旨在減輕學生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可申貸項目包含學雜費、學分費、住宿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網路使用費、書籍費及生活費。申請資格主要依據學生家庭 112 年的年所得總額及家庭成員人數而定,符合條件者可享免息或自付利息。學生需依序完成台北富邦銀行線上申請、銀行對保、學校線上登記及學務處繳件等步驟,才能完成申貸程序。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符合以下任一條件:/120 萬元以下/120 萬元 ~ 148 萬元,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
・不可申請: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在 120 萬元 ~ 148 萬元,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僅 1 名者;學生(未婚者)與父母或學生(已婚者)與配偶 112 年年所得合計數在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僅 1 名者;未依序完成所有就學貸款申請步驟者;住宿保證金不可申貸
・學雜費:依註冊單登載之可貸金額
・學分費:依書面證明金額申貸
・住宿費:住校生依繳費單校內住宿費金額申貸;校外住宿生上限 27,500 元
・學生平安保險費:可申貸
・網路使用費:可申貸
・書籍費:上限 3,000 元
・生活費:低收入戶上限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上限 20,000 元
・利息負擔:/家庭年所得 120 萬元以下者:免息/家庭年所得 120 萬元 ~ 148 萬元,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者:免息/家庭年所得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3 名(含)以上者:免息/家庭年所得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 名者:利息自付
・申請方式:富邦銀行線上申請、富邦銀行對保(網路對保或分行對保)、學校線上系統登記、學務處繳件(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基隆路 4 段 43 號學務處就學貸款收)
・重要時間點: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約於學期末核撥至同學郵局帳戶
・注意事項:有減免資格者,請先向生活輔導組減免承辦人辦理各項減免。大學部延畢生、研究所另修大學部課程者,需先取得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之書面證明。就貸繳件完成者,暫時完成註冊程序,待校方統一辦理所得查證後,不符資格者再通知以現金繳交學雜費。住宿保證金為不可貸款項目,需另行繳費。同一學程保證人不變者可檢附註冊繳費單辦理線上續貸。
最高148萬元
2025/08/14 ~ 2025/09/03
台北富邦銀行核貸通知書(務必於借款人處簽名)、學雜費繳費單、學生本人學生證(新生免附)、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本人印章、戶籍謄本一份(含學生及保證人,若不同戶者各自申請)、保證人身份證(申貸學生未滿 20 歲者,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已滿 20 歲者,父母其中一人或另覓有工作證明之成年人一人即可)、保證人印章、前一學期銀行簽約撥款通知書學生收執聯(前一學期已辦理貸款者)、租屋契約或其他證明(申貸校外住宿費者)、縣市政府社會核發之證明文件(申貸生活費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之書面證明(大學部延畢生、研究所另修大學部課程)、住宿保證金收據(無住校者免)、戶籍謄本及在學證明(用於證明已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數)
電話:02-27376317(就貸承辦人);02-27376318(減免承辦人吳小姐)|地址: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學務處)
文案中提及「所得查證後,申貸資格與利息如下圖」,但圖片內容已在 PDF 附件中以文字呈現,並已抽取。申請期間為多個步驟的綜合期間。附件中有一份「學務處就業輔導組協辦聯絡單」,但與就學貸款無直接關聯,故未抽取。
資料來源:https://student.ntust.edu.tw/p/405-1053-137564,c840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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