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為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就學貸款服務。本貸款主要針對家庭年收入符合特定條件的學生,提供學雜費、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及電腦軟體網路使用費等項目貸款。依家庭年收入及扶養人數,學生在學期間可享免息或自付利息。申請者需透過台北富邦銀行線上申請及對保,並於學校規定期間內完成線上登記及文件繳交至學務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具正式學籍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120 萬元(含)以下;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120 萬元至 148 萬元,且學生加手足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手足或子女共 3 名(含)以上;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加手足或子女共 2 名(含)以上
・不可申請:享受全部公費之公費生;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大學部延畢生;研究所另修大學部課程者
・學雜費:學費、雜費、學分費(學雜費減免者只可申貸減免後之金額)
・住宿費:住校生依繳費單校內住宿費金額申貸;校外住宿生可申貸 27,500 元(需有租屋契約或租屋證明)
・書籍費:每生每學期 3,000 元
・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上限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上限 20,000 元
・電腦軟體網路使用費:非住宿生 400 元;住宿生 600 元
・實習費: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學生團體保險費: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海外研修費:每生每年上限 440,000 元
・利息補貼:家庭年所得總額 114 萬元(含)以下者,就學期間及借款人應開始攤還本貸款之日前之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利息補貼:家庭年所得總額逾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含)者,就學期間及借款人應開始攤還本貸款之日前之利息,由政府補貼半額,另半額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利息補貼:家庭年所得總額逾 120 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 2 人(含)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貸款利息政府不予補貼,借款人應自行負擔全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至台北富邦銀行網路銀行就學貸款專區 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 填寫資料並列印申請書)、簽約對保(持文件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或線上簽約)、學校線上登記(於學校系統開放時間內上網登記)、學務處繳件(將撥款通知書、學雜費繳費單等資料送交學務處或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學務處就學貸款收)
・重要時間點:有加貸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約於學期末核撥至同學郵局帳戶;就貸繳件完成者,暫時完成註冊程序,待校方統一辦理所得查證後,不符資格者再通知以現金繳交學雜費
・注意事項: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借款人因故中途退學、休學後未繼續就學者,應自退學、休學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貸款,但在職專班學生應自退學、休學日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貸款;借款人出國留學、定居或就業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未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應依約定分期攤還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法或拒不償還者,由連帶保證人負責償還,並放棄先訴抗辯權;延期還款條件包含因休學、轉學、留級、延畢、繼續升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或前一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 3 萬元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可申請緩繳貸款本金;繳款方式包含超商繳款、帳戶自動扣繳、網路銀行、ATM 轉帳、電匯繳款、現金繳納;連帶保證人資格依學生年齡及婚姻狀況而異,未成年未婚者由父母雙方擔任,已成年或已婚者原則由父母其中一人或配偶擔任,若窒礙難行可另覓適當成年人擔任,惟年齡不得逾 70 歲且需提供財力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