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會)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活動國際鏈結,推動保險業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提供一系列租稅優惠。這些優惠旨在擴大我國保險市場規模、提升國際競爭力,並吸引專業人才。符合資格的保險業,其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銷售額免徵營業稅,相關憑證免徵印花稅。此外,當OIU支付保險給付或投資收益予境外個人或機構時,亦可免予扣繳所得稅。這些租稅優惠的實施期間為自2015年2月4日起算十年,在此期間內簽訂的保險契約,其優惠效期最長可達三十年。此政策鼓勵保險業者發展境外保險業務,以建構完整的國際金融服務體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的保險業;經營符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規範之國際保險業務
・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資金在中華民國境內運用所生之所得除外)
・國際保險業務銷售額免徵營業稅(資金在中華民國境內運用所生之銷售額除外)
・國際保險業務所使用之各種憑證免徵印花稅(資金在中華民國境內運用所書立之憑證除外)
・支付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險契約連結投資標的所產生之利息或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時,免予扣繳所得稅
・重要時間點:租稅優惠實施期間為 2015/02/04 起算十年,於此期間訂定之保險契約,至契約有效期間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超過三十年
・注意事項: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不得兼營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但其總公司為財產保險業經金管會核准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
2015/02/04 ~ 2025/02/03
此文件為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租稅優惠的實施成效評估報告,非直接的申請頁面。申請期間指符合租稅優惠條件的保險契約可簽訂的期間,非申請補助的截止日。實際申請設立OIU的流程未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