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青年就業旗艦計畫」,旨在提升事業單位僱用 15 至 29 歲青年之意願,並提供青年務實的職業訓練,以增加其就業機會。本計畫透過職場導師提供工作崗位訓練,並補助訓練單位訓練費用,鼓勵企業穩定用人。符合資格的訓練單位可申請,經核定後僱用青年並提供訓練,即可獲得每月最高 12,000 元的訓練費補助,最長可達六個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5 歲以上 29 歲以下青年;經分署依本計畫核定後所僱用;青年應申請加入本計畫網站會員;於本計畫網站報名參訓
・不可申請:日間部在學學生;曾經參加本計畫且中途自行離訓達 2 次;參訓前於同一訓練單位離職未滿 1 年;同一時間已參加本署僱用獎助;參加本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結訓後 180 日內;經同一訓練單位僱用參加本計畫,以 1 次為限
・工作崗位訓練費:前 3 個月補助訓練單位每人每月最高 12,000 元
・工作崗位訓練費:第 4 個月起至第 6 個月補助訓練單位每人每月最高 6,000 元
・申請方式:訓練單位應於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訓練單位應依法為參訓學員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提撥勞工退休金及支付核定訓練計畫書所定月薪
最高12,000元
申請表件檢核表 (附表一)、申請表 (附表二)、訓練單位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之訓練單位其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月底生效人數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文件、職場導師資格證明文件
電話:07-8210171|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
主頁面為兩項計畫的說明會公告,附件僅提供「青年就業旗艦計畫」的詳細條文,另一項「勞工就業通計畫-工作崗位訓練」的具體內容未提供。本計畫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僅提及為「115年度」且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