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青聚點」地方創生人才培育獎勵計畫,旨在招募具在地深耕經驗的民間組織,成為「青聚點」,透過開設在地課程、培育蹲點實作生及自提方案等方式,培養青年參與地方事務的能力與意願。符合資格的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組織、團體或法人,且提案代表具五年以上地方創生或社區行動經驗者,可申請此獎勵。每案單一年度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獎勵金,若加提選擇性工作項目,最高可再獲 300,000 元。申請者需提交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登記或立案之組織、團體或法人等;提案代表應為單位創辦人、負責人、代表人、內部實際管理階層等,並擁有 5 年以上蹲點經營地方創生、社區行動經驗者
・不可申請: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所提之計畫同時有受政府機關其他獎(補)助情事;於計畫執行期間違反勞動法令或性別平等法規,且經相關機關或委員會查證屬實者
・必要工作項目獎勵金:每案單一年度最高 1,000,000 元
・選擇性工作項目獎勵金:每案單一年度最高 300,000 元
・蹲點實作費:每名青年至少 20,000 元(內含於本案經費內)
・在地課程:不得向參訓學員收費,並應提供適當、適量並具在地性之茶水點心及餐食
・申請方式:至提案系統(https://changemaker.yda.gov.tw/)填寫並上傳文件
・決審暫定於 2024年12月辦理;遴選結果暫定 2025年1月公告;成果報告至遲應於 2025/11/14 前繳交(以郵戳為憑);獎勵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所得金額超過 20,000 元,應代扣所得稅 10 %;提案錄取後須依決審會議決議修正提案規劃,未依決議修正或未依限繳交,得酌減獎勵額度或取消錄取資格;核定計畫應按原規劃內容、期程完成,若因故須變更或無法執行,應於事由發生日起 1 週內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或變更;在地課程實際參與人數應達目標人數(辦理場次 * 10 人),若未達目標人數,得依情形酌減獎勵額度;蹲點實作生實作期間應提供每名青年至少 20,000 元之實作費,並應於蹲點實作生完成培訓、繳交成果紀錄及 Dream Idea 提案等資料後 10 日內撥付,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匯入蹲點實作生帳戶;蹲點實作生實作機會僅限於同一青聚點 1 次、不同青聚點間至多 2 次;無償提供共享空間作為青年地方會所,每月至少 8 小時供青年使用,不得再收取水電費、清潔費、管理費、網路等費用;辦理青年議題小聚或交流活動,每場次以 6 小時為原則、執行期間至少辦理 2 場次,每場至少 20 人次參與;預算金額新臺幣 50,000,000 元,如尚未完成預算立法程序,提案審查後得先辦理保留獎勵資格;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經部分刪減等情況,本署得酌減或取消原核定獎勵
最高1,0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4/12/17;活動:核定之日起至 2025/11/14
計畫申請書(附件2)、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團體立案等之證明文件(請提供掃描之 pdf 檔)、空間使用權之相關證明文件(如租約、所有權狀、委託營運等佐證資料,若另申請選擇性工作項目者)、第1期領據等相關資料、成果報告及第2期領據等相關資料、輔導業師及單位負責人完成至少 1 小時性騷擾防治相關訓練之受訓證明、輔導業師同意及聲明書
頁面未提供聯絡電話、地址、服務時間。預算金額為 50,000,000 元,但實際核定金額可能因預算立法程序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