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出「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旨在鼓勵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進用退除役官兵。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可向其營業或事務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或職業訓練中心申請獎勵金。申請期間為每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申請時需備妥獎勵金申請表、進用退除役官兵員工名冊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符合「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辦法」規定
・不可申請:輔導會投資事業機構;輔導會持股 50 % 以上之再轉投資事業機構
・獎勵金:金額未明列
・申請方式:向其營業或事務所在地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服務處或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
2026/06/01 ~ 2026/06/30
獎勵金申請表、進用退除役官兵員工名冊、申請進用退除役官兵獎勵切結書、退除役官兵員工當年度 5 月底勞保、公保(保險對象為私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個人投保證明影本、當年度 5 月份僱用員工總人數證明(勞保請繳交月底生效人數證明、公保請繳交公保費明細表)影本、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學校登記或其他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影本、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免稅機構請繳附證明)影本、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封面(蓋有稅務機關收件證明;免稅或非屬適用機構請繳附證明)影本
電話:(049)2222034|地址:540019南投市民族路 505 號
實際獎勵金金額未在頁面或附件中明列。頁面提供的聯絡電話和地址為南投縣榮民服務處,但本計畫為全國性,申請者應向其營業或事務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或職訓中心洽詢。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nantou/cp-3114-180515-110.html#Main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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