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供經費補助,鼓勵個人、公司或機關團體組織進行二二八事件相關的教材著作、調查考證、學術研究報告、圖書影音出版品、教學教材推廣,以及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等創作或展演。申請者需符合特定身分資格,並提交相關文件申請補助。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許可立案之社會團體或經許可登記設立之法人;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各級公私立學校或大專院校系所;對二二八事件有特殊研究之個人
・不可申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之董事、監察人及會務人員;違反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第 7 條之規定;申請案有抄襲、剽竊或仿冒之情事
・博、碩士論文
・學術研究報告
・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
・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
・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
・補助金額:依申請核定
・注意事項:申請之作品若曾公開發表、出版或展示,需填寫第一次公開發表、出版或展示時間並附證明
申請表、個人簡歷(自然人須檢附)、申請之作品、經費收支表、公司或法人設立登記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公開發表、出版或展示證明(若有)
實際補助辦法(規定)未提供,僅有申請表。申請期間與具體補助金額範圍未在申請表中列出。
資料來源:https://www.228.org.tw/_files/ugd/e8c45f_25092017bad54e378e92080a7422a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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