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出「重大災害事件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旨在為受重大災害事件影響的民眾提供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本方案適用於參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害復原工作的救災人員及志工、因臺北捷運隨機襲擊事件受心理衝擊的民眾,以及其他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受影響的民眾。每位符合資格者,針對每件重大災害事件可獲得至多 3 次免費心理諮商,每次諮商時間需達 40 分鐘以上,且每次諮商費最高補助 1,600 元。民眾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合作機構名單後,逕洽機構預約服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國籍民眾或持有健保卡之外籍人士;年齡不拘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參與2025/09/23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害復原工作之救災人員及志工(含團體及個人);因2025/12/19北捷隨機襲擊事件造成心理衝擊之民眾;其他經衛生福利部公布受重大災害事件影響之民眾
・不可申請:連續 2 次無故未依約接受心理諮商者;如有虛偽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主動向機構繳回溢領心理諮商補助費用;合作機構已向本方案申請補助之金額,不得重複向民眾收取,或向其他方案、經費申請補助或報支
・心理諮商服務:每人每件重大災害事件補助至多 3 次免費心理諮商,每次心理諮商時間需至少 40 分鐘以上,每次心理諮商費最高以 1,600 元為限
・不含機構之掛號費及其他費用
・本方案服務次數與本部「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之服務次數分別計算
・申請方式: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本方案服務機構名單相關資訊後,逕洽服務機構預約
・不宜預約逾當日起 30 日後之服務;自第 1 次使用服務日起,總期程以不超過 3 個月;2 次服務期間以不小於 7 天且不超過 1 個月為原則;需配合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機構登打資料;應於接受心理諮商服務前簽署同意書,並配合填寫本方案規定之相關文件及資訊;請於第 1 次心理諮商前,及最後 1 次心理諮商結束時或結案前填寫簡式健康量表(BSRS-5)及 WHO-5 量表;於最後 1 次心理諮商服務結束時或結案前匿名填寫本方案滿意度調查表;若以通訊方式進行心理諮商,需配合出示個人證件,供機構拍照留存,做為申請經費之依據;合作機構所訂心理諮商費若高於 1,600 元/次,則合作機構協助民眾申請本方案補助當次,不得另向民眾收取心理諮商費之差額;衛生局就本方案之內容,不得訂定比本部更嚴格之限制條件
1,600元
2025/11/01 ~ 2026/12/31
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同意書、簡式健康量表(BSRS-5)、WHO-5量表、滿意度調查表
電話:02-33936779轉38
聯絡電話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非衛生福利部直接聯繫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