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這項福利提供指導費和津貼給參與教育實習計畫的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偕同輔導教師及教學演示評定教師。教育部會補助師資培育大學和實習機構相關經費,其中實習機構每位實習學生可編列 6,000 元業務費,用於支付實習輔導教師的減授鐘點費或指導費。各師資培育大學也會依權責編列每位輔導老師 2,000 ~ 6,000 元的指導費。此外,各縣市政府單位每年學期結束後,也會依實習狀況核發實習輔導教師嘉獎獎勵,以支持並肯定這些在職教師對未來教育人才培育的貢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擔任教育實習機構的實習輔導教師、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實習指導教師、偕同輔導教師或教學演示評定教師;實習輔導教師需為具有 3 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教學年資為擔任正式教師之年資);兼任行政職(組長)亦可擔任教學實習輔導教師,惟應注意能提供足夠之教學實習時數
・不可申請:教保員不屬於《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所規定之實習輔導教師
・教育實習機構業務費:每位實習學生 6,000 元(支用項目包含實習輔導教師之減授鐘點費或指導費等)
・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每位輔導老師 2,000 ~ 6,000 元(由各師培大學依權責編列津貼)
・實習輔導教師嘉獎獎勵:由各縣市政府單位請各校依實習狀況核發
・申請方式:由師培大學承辦人及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匯入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名單,系統自動建立帳號密碼並發送通知信
・注意事項:實習輔導教師需評量教學演示及實習檔案,導師(級務)輔導教師及行政輔導教師則評量實習檔案;整體表現由師培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負責登錄
最高6,000元
電話:(04)723-2105 #1155 洪瑜鎂小姐、#1159 莊宛蓁小姐、#1154工程師|地址:50007 彰化市進德路1號|服務時間:每週一至五,早上 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此福利為教育部補助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再由其分配給符合資格的實習指導/輔導教師,非教師直接向教育部申請。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