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曾提供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旨在減輕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的利息負擔,協助其創業。此補貼每次最高可達 60,000 元,或依貸款餘額及利率計算,亦可補貼最近一年內所繳利息的 50 %。申請對象為實際參與所創事業的負責人,且需已獲得政府創業貸款並正常繳息。申請人需向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提交相關文件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且實際參與工作者;獲得各級政府創業貸款,並正常繳息者
・不可申請:已領有各級政府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已接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者;停業或轉讓;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法申請利息補貼,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每次以 60,000 元為限
・利息補貼計算方式一:申請人請領利息補貼時之創業貸款餘額乘以(貸款年利率減去【郵局二年期定期存款機動年利率加上 0.375 %】)
・利息補貼計算方式二:申請人最近一年內所繳創業貸款利息金額之 50 %
・申請次數:最多 5 次,每人每年以 1 次為限
・申請方式:向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申請
・注意事項:本辦法利息補貼至當年度編列之預算用罄為止,榮服處即不再受理申請
60,000元
申請:2016/02/02 ~ 2021/03/10;活動:2016/02/02 ~ 2021/03/10
國民身分證影本、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主管機關核發之開(執)業許可證影本(農、林、漁、牧業相關者得免附)、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農、林、漁、牧業相關者得免附)、政府核准之創業貸款證明、創業貸款利息還款證明
電話:(02)27255700 ~ 27255749|地址: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本辦法已於 2021/03/10 廢止,故此福利已不再受理申請。申請書及切結書已改由榮服處系統產製,非申請人自行備具文件。
資料來源:https://law.vac.gov.tw/vaclaw/LawContent.aspx?id=GL000173#lawm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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