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提供住宿及保護服務,主要對象為南部地區的兒童及少年。服務範圍涵蓋多種特殊情況,包括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33 條規定需受保護的個案、父母雙亡的兒童、或由單親扶養但該家長因年邁、罹患慢性病、重病需長期照護、身心障礙無工作能力、入獄或失蹤等原因而無法照顧子女者。此外,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家庭若無力照顧子女,以及經法院裁定轉介的兒童或少年,亦可申請入住。若家長因工作因素無力照顧及教養子女,兒童之家也會依實際情況評估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33 條規定之特殊個案;父母雙亡;父母其中一方已逝世,且負責扶養之父或母符合以下任一情況:/年齡滿 60 歲(含)以上/罹患慢性疾病/罹患需特殊治療或長期照護之嚴重疾病/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入獄服刑中/失蹤;經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家庭,且無力照顧子女;經法院裁定轉介之兒童或少年;負責扶養之父或母因工作因素無力照顧及教養子女,經兒童之家評估同意受理申請
・提供住宿及保護服務
・申請方式:洽詢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電話:+886-7-3514645|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 416 號
資料來源:https://srch.mohw.gov.tw/index-en.php?id=5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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