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這是一份新竹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的資格審查表。此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新竹市、經評估為發展遲緩的兒童家庭,減輕其早期療育相關費用負擔。申請對象需具備身心障礙證明、聯評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書之一,並可依原住民、新住民或低收入戶身分擇一申請。申請人需檢附戶口名簿、兒童郵局存簿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方可申請補助,但已領取其他相關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戶籍地址設於新竹市;兒童具備下列任一資格證明(證明需在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聯評綜合報告書、診斷證明書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兒童為原住民子女;兒童為新住民子女;兒童為低收入戶
・不可申請:療育身分證明逾期;已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已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已接受本市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計畫者
・申請方式:填寫資格審查表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受理單位申請
・注意事項:首次申請者須填本表;資格審核通過後,始可申請補助
兒童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申請人與兒童戶籍不同)、身心障礙證明、聯評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書影本(三擇一)、兒童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暫緩入學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實際補助金額與詳細項目未於本資格審查表內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