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推出「新竹市地方型SBIR計畫」,旨在補助設籍於新竹市並繳稅的企業進行創新研發。本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 100 萬元,每年僅受理一梯次申請。符合資格的廠商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申請,並備妥相關文件。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申請廠商需確保公司或負責人無欠稅紀錄,且近五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專案而有解約紀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資格的廠商;營利事業登記僅限新竹市;稅繳新竹市為主;公司或其負責人無欠稅情形;近5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相關創新研發專案計畫有解除合約紀錄者;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需於計畫申請時檢附「員工未滿5人聲明書」;若公司人數超過5人,計畫內人員皆須有勞保證明
・不可申請:計畫所聘顧問、轉委託對象為相同一家公司;同一個研發計畫名稱且同時在送件審查中,未來審核通過必須放棄其中 1 個才能簽約執行
・創新研發補助:最高補助額上限 1,000,000 元
・申請方式:全面採線上申請,請上「新竹市SBIR計畫網站」(https://www.hccitysbir.org/)點選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重要時間點:每年皆僅受理一梯次
・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提早作業並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可同時申請經濟部SBIR與新竹市地方型SBIR,但須以不同計畫申請、計畫須設定不同核心技術驗收標的、同一研發人員跨計畫人月合計不可超過 12 人月;若同時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及經濟部SBIR,且為不同研發計畫名稱,務必加強說明計畫差異性;公司負責人可擔任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員工為公司主要資產的行業(如服務業、資訊業等)人事費編列可高於 60 %,但建議在計畫書裡寫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