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就業考試進修補助。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政府立案補習班的考試類科費用,或購買考試類科的教材及用書。每年度可申請 1 次,每人累計補助上限為 4 次(自 2014 年起算),補助總金額最高 50,000 元。若僅購買考試用書,每次補助金額以 20,000 元為限。申請人需於參加考試後三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各地榮民服務處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校級以下(含校級)退除役官兵;參加政府立案補習班所開設考試類科之班別者,或購買考試類科之教材及考試用書(其販售之書店或公司行號需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營業項目具出版、販售圖書相關)
・不可申請: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具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者
・就業考試進修補助:每年度可申請 1 次,每人補助上限為 4 次(自 2014 年起算),補助總金額 50,000 元,未達上限者覈實補助
・購買考試用書補助:每次補助金額以 20,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就近至各地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最高50,000元
正式繳費收據或發票(須有上課班別、科別或書籍名稱)、准考證或到考證明(需完成全部到考註記證明)、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02)2725-5700, 0800-212-154, 0800-212-510|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
申請期間為參加考試後三個月內,非固定日曆期間。詳細規定請參閱頁面提供的連結:https://www.vac.gov.tw/np-1894-1.html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2473-106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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