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
・花蓮縣政府為協助受 2018 年 0206 地震影響的民眾及產業,成立「花蓮縣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統籌運用民間捐款,推動一系列災後重建與救助計畫。這些計畫涵蓋多方面援助,包括危險建築物拆除工程經費、家園重建救助金、受災民眾生活扶助費、受影響戶慰問金、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受災戶求償訴訟經費補助、汽機車毀損補助、黃色危險等級建築物修復補助、耐震階段性補強工程補助,以及異地重建方案的租金補貼展延等。旨在減輕災民經濟負擔,協助其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受 2018 年 0206 花蓮地震影響的個人、家戶或建築物所有權人;符合各子計畫所訂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不可申請:已領取相同性質之其他社福補助或賑助者(依各子計畫規定)
・危險建築物拆除工程經費補助:合法建築物以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 2,000 元補助,其他建築物以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 1,000 元救濟
・家園重建救助金:依受災建物面積換算,例如一坪 110,000 元重建救助金
・生活扶助費:依個案評估核發,例如涉訟受災戶共 720,000 元
・影響戶慰問金:每戶 20,000 元
・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補貼受災戶 20 年的購屋貸款利率差額
・建築物倒塌受災戶求償訴訟經費補助:補助受災民眾律師費及裁判費
・汽機車毀損補助:已報廢車輛依殘值實施差額補助(殘值未超過 100,000 元者不予補助),最高定額補助 100,000 元
・黃色危險等級建築物修復補助:補助計畫上限 3,000,000 元
・耐震階段性補強工程補助:內政部補助上限 1,848,000 元,善款補助上限 3,000,000 元,不足部分由善款支應
・租金補貼期限展延:展延 1 年 6 個月(18 期),補貼金額依戶別不同,例如 6,000 元/戶、8,000 元/戶、10,000 元/戶
・申請方式:各項補助計畫依其規定向花蓮縣政府相關業務單位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注意事項:各項補助款項由 0206 地震災害捐款專戶支應,並由花蓮縣政府 0206 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監督管理。部分補助項目有重複領取限制。
最高3,000,000元
此頁面為花蓮縣0206震災專區,內容包含多項子計畫的會議紀錄與決議,非單一福利項目。各項福利的申請期間、應備文件、詳細對象條件需參考各子計畫的具體規定,頁面未提供統一資訊。大部分申請期間已過期,但仍保留原文案日期。金額和對象條件是從會議紀錄中提取的具體案例和決議,可能不代表所有情況的通用標準。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bas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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