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推出「企托333 政府來幫忙」企業托育補助新制。此方案透過「3鬆綁」、「3加碼」、「3新增」等對策,加大對企業辦理托育服務的支持力道。補助對象為不論規模大小、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的雇主,旨在協助企業提供員工育兒補貼、托兒設施營運及人事費用等,以達到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企業留才攬才的目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設置員工專用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幼兒園、托嬰中心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或提供托兒措施(職場互助式托育服務、育兒補貼);不論企業規模大小皆可申請
・不可申請: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屬政府設立、推動者;當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教育或社會行政機關)補助者;自營作業者或承攬勞動者
・雇主提供每位員工育兒補貼:每人每年最高 10,000 元,未滿 100 人企業補助實支數 70 %,100 ~ 499 人企業補助實支數 60 %,500 人以上企業補助實支數 50 %
・托兒設施補助上限:已設置者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托兒措施補助上限: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員工子女臨時協助空間之臨時陪伴人員補助:每小時最高 300 元
・事業單位減免員工收托費用補助:每人每月 800 元,每人每年最高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超過減免收托費之 80 %
・托兒設施營運費補助:依員工子女數計算,每人每月 500 元,每人每年最高 6,000 元
・托兒設施之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60,000 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 5 人
・托兒措施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60,000 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 2 人
・新興建托兒設施補助:最高 5,000,000 元
・申請方式: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 填寫申請書表,並以線上申請方式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第一期申請案約 5 月底發公文通知審查結果;第二期申請案約 9 月中旬發公文通知審查結果;托兒設備補助年限放寬為每 2 年補助 1 次;250 人以上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 6 年以上者,得申請補助;可同時申請多項補助,每年同一事業單位最高補助金額為 1,000,000 元 (新興建托兒設施補助最高 5,000,000 元);育兒補貼不再限縮送托服務機構樣態,親屬照顧或送托保母等均納入補助範圍
最高5,000,000元
每年 1/1 ~ 2/28 (或 2/29) 及 5/1 ~ 6/15
申請書、實施計畫、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托兒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影本、教保或托育人員名冊及薪資清冊、收托減免費用證明、雇主補貼之規範及相關證明文件、職場居家式托育人員登記之證明文件、雇主辦理職場居家式托育登記之證明文件、委託或聘僱契約
電話:886-2-8995-6866、886-2-8590-2960|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本頁面為 Q&A 形式,內容分散於多個問答中。聯絡電話與地址為網站通用資訊。申請期間為每年固定兩期。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qa_dtl.aspx?c=5&id=105#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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