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為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妥善維護並自主到檢,推出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本補助自 2025 年起將四期大型柴油車納入補助對象,並將調修燃油控制系統的申請期間延長三年至 2028 年底,但補助金額將逐年調降。車主可委託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的汽車修理業,在車輛完成調修或加裝設備後,符合特定排放標準即可提出申請,以改善空氣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車輛為大型柴油車(指以柴油為燃料,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條所稱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或大型特種車);車輛為一期至四期大型柴油車;申請補助者為行車執照車主欄位登記車主;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符合下列任一排放標準:/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黑煙不透光率 0.6m-1 以下/黑煙不透光率達 1.0m-1 以下未達 0.6m-1 且具改善效果;四期大型柴油車於 2025/01/01 ~ 2028/12/31 期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或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出具車輛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之切結書者,應於檢測完成或切結書出具翌日起 2 個月內完成燃油控制系統調修
・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適用於一至四期大型柴油車):/2023/01/01 ~ 2025/12/31 期間申請:/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全額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 50,000 元/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50,000 元 + (調修費用 - 50,000 元) * 49 % - 已核撥補助金額,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 80,000 元/2026/01/01 ~ 2026/12/31 期間申請: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40,000 元/2027/01/01 ~ 2027/12/31 期間申請: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20,000 元/2028/01/01 ~ 2028/11/30 期間申請: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20,000 元
・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null
・申請方式:申請補助者應委託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各級主管機關應於 2029/01/31 前審定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款
・注意事項: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得停止補助。補助金額以元為單位,不足 1 元部分,採無條件捨去,一次撥付。申請期間以保固保證書登載申請補助者完成燃油控制系統調修之日期為判定依據。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應於引擎系統、噴射泵浦或噴油嘴補助項目至少擇一實施,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四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噴油嘴更換項目,更換噴油嘴數量應與調修明細所列汽缸總數相同,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自 2026 年起,每輛車於本辦法申請期間內,申請次數以 1 次為限。2025 年前申請者,申請次數依不同條件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