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檢舉高污染車輛的獎勵金。民眾可透過線上或書面方式,檢舉排放過量可見廢氣的車輛。只要提供檢舉人姓名、聯絡方式、車輛種類、車牌號碼及發現地點等資訊,經環保局查核後,若車輛未能依限期到檢或檢驗不合格,檢舉人即可獲得獎勵金。此舉鼓勵民眾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檢舉的車輛經環保局通知檢驗後,未能依限期到檢或檢驗不合格;提供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車輛種類、車牌號碼、發現地點等資訊
・檢舉獎勵金:金額未列出
・申請方式:線上檢舉 (https://mobile.moenv.gov.tw/polcar/Case/EngStep0.aspx) 或下載檢舉表單郵寄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地方環保局(建議郵寄至車輛發現地之縣市環保局)
・注意事項:檢舉資訊將由各環保局輸入電腦並查核,車主若未依限期到檢或檢驗不合格,將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