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推出「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旨在協助因職業災害受傷的勞工恢復健康並順利重返工作崗位,同時鼓勵事業單位持續僱用職災勞工。此計畫包含多項補助,例如提供職災勞工職能復健津貼,每日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的 60 % 發給。對於僱用符合特定失能程度職災勞工滿 6 個月的事業單位,每月可獲平均月投保薪資 30 % 至 70 % 的僱用補助,最長 12 個月。此外,也提供最高 200,000 元的輔助設施補助,協助勞工取得工作所需設備。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職業災害勞工;僱用職業災害勞工的事業單位
・職能復健津貼:每日補助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 60 %,除以 30 日額標準發給
・事業單位僱用補助:每月補助平均月投保薪資 30 % ~ 70 %(依失能等級),持續僱用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3 條失能程度之職災勞工滿 6 個月(最高補助 12 個月)
・輔助設施補助: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申請方式:職能復健津貼需至職業傷病門診之醫療機構或認可開設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接受職能復健服務
200,000元
電話:02-2338-1600 分機 5308|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5 樓
實際申請辦法、應備文件等詳細資訊未在頁面中列出,需進一步洽詢主辦單位。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