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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

教育文化 基隆市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際事務處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為鼓勵優秀僑生及港澳生就讀,特別設立新生入學獎勵。此獎勵針對透過個人申請管道以第一志願錄取大學部或研究所、直升研究所、或具備優異成績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資格者,每名最高可獲得 10,000 元獎勵金。申請人需於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間,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為合於「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地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學生;須於入學第一學期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透過個人申請管道,以第一志願錄取就讀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之僑生、港澳生;本校大學部畢業之僑生、港澳生,經錄取就讀本校研究所;透過本校各僑生、港澳生招生管道入學就讀之新生,其前一學歷成績優異者,經審查通過;透過本校各僑生、港澳生招生管道入學就讀之新生,因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經審查通過
・不可申請:已領取「個人申請第一志願入學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直升研究所入學獎勵」
・個人申請第一志願入學獎勵:每名 10,000 元
・直升研究所入學獎勵:每名 10,000 元
・成績優異入學獎勵:最高 10,000 元
・清寒入學獎勵:最高 10,000 元
・申請方式: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獎勵名額、額度由審查小組依當年度預算及申請狀況決議;審查委員會將依申請者之最終成績進行排序,按高分至低分擇優核發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每年 10/01 ~ 10/31

【應備文件】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申請表 (附件 1)、相關成績單 (申請成績優異入學獎勵者,需檢附高中完整 3 年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清寒入學評分表 (附件 2) (申請清寒入學獎勵者)、相關清寒證明 (申請清寒入學獎勵者)、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成績優異入學獎勵評分表 (附件 3) (申請成績優異入學獎勵者)、相關證明文件 (若文件非中文或英文,應另附正式翻譯本)、獲獎證明 (申請綜合潛力與特殊表現者)

【聯絡方式】

電話:+886-2-2462-2192 分機 1220~1224、1228~1229|地址: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際事務處

【注意事項】

網頁本文列出多項獎助學金,但僅「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有提供詳細附件內文,故僅針對此項福利進行完整抽取。

資料來源:https://academic.ntou.edu.tw/p/450-1005-4452,c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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