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動電子病歷交換作業,建置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提供病患跨醫院調閱病歷的服務。這項服務取代傳統紙本病歷,醫事人員在完成數位化病歷後會以電子簽章加密。病患在實施電子病歷的醫院看診時,經同意並簽署紙本同意書授權後,醫師即可透過醫事人員IC卡及病患健保IC卡,調閱病患在其他醫院的病歷。此舉能減少病患奔波申請紙本病歷的時間與金錢,避免重複性檢查及檢驗,進而提升醫療照護品質。目前已輔導超過 400 家醫院加入,可調閱醫療影像及報告、出院病摘、血液檢驗、門診病歷等四類電子病歷單張。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需為病患,並在實施電子病歷之醫院看診;需經同意並簽署紙本同意書進行授權;需提供健保IC卡
・電子病歷跨院調閱服務:可調閱醫療影像及報告、出院病摘、血液檢驗、門診病歷四類單張
・減少病患奔波申請紙本病歷的時間及金錢
・避免重覆性檢查及檢驗,顧及病人就醫安全
・申請方式:病患在實施電子病歷之醫院看診時,經同意並簽署紙本同意書後,由醫師透過醫事人員IC卡及病患健保IC卡調閱
・注意事項:目前衛福部已輔導 400 多家醫院加入 EEC,病患可至衛福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網站查詢介接 EEC 院所清單。因各醫院推動電子病歷時程不一,建議與原就診醫院洽詢是否已上傳欲調閱之電子病歷。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紙本同意書、健保IC卡
電話:02-8751-4567#300 (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服務電話)
頁面主要為電子病歷常見問題問答,附件為醫院/廠商處理作業手冊,實際福利內容主要從民眾篇問答中抽取。
資料來源:https://emr.mohw.gov.tw/myemr/Html/QnA#conten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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