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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財經金融 臺北市 期限 2026-10-30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臺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這個計畫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並由臺北市政府辦理,旨在提供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主要對象為年滿 16 歲以上的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特定在職勞工,協助他們取得照顧服務技能。學員需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 9,800 元,結訓後依成績及身分條件,可獲得 50 %、80 %或全額的訓練費用補助。此外,設籍臺北市或有居住事實的新住民,若有托兒托老需求,可申請臺北市政府的職業訓練照護補助。計畫分為多期,每期有獨立的報名與課程期間,並設有筆試與口試甄選機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6 歲(含)以上;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或於臺北市有居住事實之新住民;符合以下任一身份: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具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於開訓日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符合特定條件)、經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3 項或第 4 項規定許可居留之對象之一、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不可申請: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訓;報名班次之開訓日,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 180 日內;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1 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3 年內;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2 年內,已有 2 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參加職前訓練計畫之學員,於訓練期間以失業者身分報名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參加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於在職訓練課程期間未發生非自願離職情事,而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已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者(其訓練費用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予繳回);報名實習專班者,未至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完成「照顧服務員訓練」全部課程及通過全數課後測驗,並於報名截止日前提供最近六個月內之線上學習證明
・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全期收費 9,800 元
・訓練費用全額補助:經成績考核及格,取得結業證(明)書,且符合免費參訓對象一覽表所列資格之失業者,依核定之個人訓練費用單價全額補助
・訓練費用 80 %補助:經成績考核及格,取得結業證(明)書,未具全額補助資格者,依核定之個人訓練費用單價補助 80 %
・訓練費用 50 %補助:經成績考核結果不及格,未取得結業證(明)書者,依前述補助標準,補助其 50 %
・職業訓練照護補助: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或於臺北市有居住事實之新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期間如有托兒托老之照護需求,可申請臺北市政府職業訓練照護補助(詳情請洽承訓單位)
・申請方式:現場報名、臺灣就業通(網址:www.taiwanjobs.gov.tw)
・注意事項: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於開訓前申請退還個人訓練費用 95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的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個人訓練費用的 50 %;已逾訓練時數三分之一退訓者,不予退費

【金額/折扣】

9,8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9/30;活動:2026/04/14 ~ 2026/10/30

【應備文件】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正面半身照片 1 吋 2 張、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具備免費參訓對象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推介單、長期失業者:課程招生起日前 30 日至參訓起始日(開訓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求職登記證明文件」、甄試當日未攜帶應備證明文件者,應簽具並繳交符合資格之切結書,並於錄訓報到時出示證明文件、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於甄試當日提出)、報名實習專班者:最近六個月內之線上學習證明(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

【聯絡方式】

電話:02-89698199|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131 號 2 樓(報名地點)

【注意事項】

  • 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有多個期別,已取最早開始與最晚結束日期。詳細期別如下:
  • 申請期間:第 18 期 (即日起至 2026/03/30 12:00)、第 19 期 (即日起至 2026/07/01 12:00)、第 20 期 (即日起至 2026/09/30 12:00)
  • 活動期間:第 18 期 (2026/04/14 ~ 2026/04/30)、第 19 期 (2026/07/15 ~ 2026/07/31)、第 20 期 (2026/10/13 ~ 2026/10/30)
  • 報名地點在新北市板橋區,但福利對象主要限台北市民或有居住事實者。
  • 文案中「免費參訓對象一覽表」列有 25 項符合全額補助資格的失業者類別,詳情請參閱原始文件。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UxL3JlbGZpbGUvMjIxNzcvOTUyMDYyMy82OTk1NTc5MC1iOTc0LTQ4YzQtOTcxZC1lYzM1MjIzYzdlNDgucGRm&n=5bCx5a6J6KOc5Yqp6L6m55CG44CKMTE15bm06Ie65YyX5biC54Wn6aGn5pyN5YuZ5ZOh5bCI54%2bt56ysMTgtMjDmnJ%2fjgIvloLHlkI3lsIjnt5rvvJowMi04OTY5LTgxOTkgLTExNTA0MDHkv64ucGRm&ic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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