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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第21期)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6-08-20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臺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臺北市政府共同推動「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針對年滿 16 歲(含)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特定身分在職勞工,提供照顧服務員職前訓練課程。本期為第 21 期,課程總時數 97 小時,學員需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 10,300 元。完成訓練並經成績考核及格者,依其身分條件可獲得全額或 80 % 的訓練費用補助;即使成績不及格,也能獲得 50 % 的補助。此計畫旨在培訓專業照顧服務員,協助學員取得結業證明,並促進其在長期照顧領域的就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6 歲(含)以上;屬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於開訓日符合以下任一國籍/身份條件;報名實習專班者,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照顧服務員訓練」全部課程並通過測驗,且提供最近 6 個月內之線上學習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或其配偶離婚或死亡,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或已依法獲准在臺灣地區定居或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經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3 項或第 4 項規定許可居留之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不可申請: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訓;報名班次之開訓日,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 180 日內;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1 年內;重複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3 年內;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2 年內,已有 2 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訓練期間以失業者身分報名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參加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於在職訓練課程期間未發生非自願離職情事,而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已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者
・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費用:全期 10,300 元
・訓練費用全額補助:適用於成績考核及格並取得結業證明書,且符合特定全額補助資格者(如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16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有就業需求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新住民之失業者、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自立少年之失業者、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高齡之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其他經中央勞政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訓練費用 80 % 補助:適用於成績考核及格並取得結業證明書,但不符合全額補助資格者
・訓練費用 50 % 補助:適用於成績考核不及格,未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申請方式:現場報名、臺灣就業通(網址:www.taiwanjobs.gov.tw)
・重要時間點:甄試時間為 2026/07/23 09:30-17:00;甄試結果將於甄試後 3 個(含)工作日內通知;補助款將於結訓後 2 個月內辦理撥付
・注意事項:參訓學員核心課程出席率應達 80 %,其餘課程出席率應達 100 %,方得參加成績考核;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口試)須達 60 分(含)以上始得錄訓;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或於臺北市有居住事實之新住民,參訓期間如有托兒托老之照護需求,可申請臺北市政府職業訓練照護補助,詳情請洽承訓單位;本班次如招生未達最低開班人數則將辦理延班或停班;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參訓或代他人參訓、為自己或他人以偽造文書或不實資料參訓者,得視情節予以退訓或撤銷參訓資格;經費來源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

【金額/折扣】

10,300元

【期間】

申請:2026/05/04 ~ 2026/07/20;活動:2026/08/03 ~ 2026/08/20

【應備文件】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吋正面半身照片 2 張、本人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免費參訓對象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推介單(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適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求職登記證明文件(長期失業者適用)、符合資格切結書(甄試當日未攜帶證明文件者)、加分身分資格佐證資料(適用於特定對象加分者)

【聯絡方式】

電話:02-2303-0369|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 2 號 4 樓

【注意事項】

訓練費用需由學員先行繳納,再依據結訓成績及身分條件進行補助款核撥。文案中「免費參訓對象一覽表」的詳細內容已整合至「項目」欄位中。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UxL3JlbGZpbGUvMjIxNzcvOTUyMDYyMy84ZjMxMzcwYy04NGNiLTQ1ZDUtODBiMC04YjZjN2VmYmE4NjEucGRm&n=5bCx5a6J6KOc5Yqp6L6m55CG44CKMTE15bm06Ie65YyX5biC54Wn6aGn5pyN5YuZ5ZOh5bCI54%2bt56ysMjHmnJ%2fjgIvloLHlkI3lsIjnt5rvvJowMi0yMzAzMDM2OS5wZGY%3d&ic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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