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住民若曾依漢人姓名登記,可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首次回復傳統姓名者,可免費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並免費申請戶籍謄本。此外,原住民的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可申請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此項服務旨在支持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減輕民眾因姓名變更而產生的證件更新費用負擔。申請人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相關手續。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身分;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適用於回復傳統姓名);申請人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申請人無姓名條例第15條規定之限制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情事(經通緝或羈押、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者,但過失犯罪不在此限,且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 3 年止);傳統姓名應符合其文化慣俗(倘有疑義,需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規定,確認民族別後,請該族專家或耆老協助查明取名方式是否符合該族傳統文化)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回復傳統姓名;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申請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申請變更傳統姓名羅馬拼音
・不可申請:回復傳統姓名或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已超過 1 次
・免費換發國民身分證:限第 1 次回復傳統姓名者
・免費換發戶口名簿:限第 1 次回復傳統姓名者
・免費申請戶籍謄本:限第 1 次回復傳統姓名者
・申請方式: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注意事項:國民身分證姓名欄位僅得列印 15 個全型字,超過則採人工書寫;羅馬拼音欄位僅得列印 20 個全型字,超過則採人工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