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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08-31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公告 114 年度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及行政契約書,提供錄取生赴國外攻讀學位。此項公費補助旨在培育國家所需人才,錄取生可獲得學費及生活費補助,其中理工類最長 3 年總額上限 90,000 美元,人文類最長 4 年總額上限 120,000 美元。生活費依留學國家、城市及身心障礙類別不同,每年支給 12,000 至 31,250 美元。申請對象為通過公費留學考試的錄取生,須於 2026/04/01 至 2026/08/31 期間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並覓妥符合資格的保證人。公費生原則上須攻讀博士學位,並於學成後返國履行服務義務。簽約地點為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櫃檯,需事先預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公費留學考試錄取生;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書;須覓保證人至少 1 人作保;保證人須為自然人,且符合所得及在職證明規定;已加入「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Taiwan GPS)官方網站
・不可申請:已領取政府預算提供之出國留學(進修)獎學金者;保證人為領取政府各類公費獎助赴國外進修且尚未返國履行義務者;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簽約且未依規定申請延後簽約者;未於規定期間內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者;未經甲方同意任意變更國別、學門及研究領域者;未依規定向駐外機構辦理報到者;學籍中斷者
・學費:理工類最長 3 年總額上限 90,000 美元,人文類最長 4 年總額上限 120,000 美元,檢據核實發給
・生活費:依留學國家/城市及身心障礙類別不同,每年支給 12,000 ~ 31,250 美元
・身心障礙公費留學生生活費:依障礙類別增給 5% ~ 25% 生活費
・勵學優秀公費留學生及原住民公費留學生生活費:年支生活費比照身心障礙公費留學生類別二標準支給
・申請方式:事先以電郵聯繫承辦人預約,於簽約期間內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 1:30 ~ 4:30 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櫃檯辦理
・重要時間點:公費留學生至遲應於 2028/09/30 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留學
・注意事項:公費生原則上須攻讀博士學位,部分藝術、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及特殊身分者可攻讀碩士學位。公費生須履行返國服務義務,期間與所領公費期間相同。

【期間】

2026/04/01 ~ 2026/08/31

【應備文件】

身分證正本 (親自辦理) 或影本 (代理人辦理)、印章、行政契約書 (甲方、乙方及保證人各 1 份)、曾否領取政府預算提供之出國留學(進修)獎學金聲明書 (附表 1)、「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Taiwan GPS)官方網站註冊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正本 (考試報名時暫准切結報考者需攜帶)、簽訂行政契約書授權代理人資料 (代理人辦理,於行政契約書第 30 頁)、保證人現職服務機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保證人全年綜合所得證明或扣繳憑單或所得稅核定書影本、保證人退休證明 (已退休者)

【聯絡方式】

電話:(02)7736-5759|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3 樓|服務時間: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 1:30 ~ 4:30 (簽約期間內)

資料來源: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_Content.aspx?n=FBEC7130911AB035&sms=25280F7EC6B31039&s=2D22FCBFE120176D#m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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