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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二三級離島未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近入學獎助費用

教育文化 澎湖縣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提供二、三級離島學生就近入學獎助費用,旨在鼓勵設籍於未設高級中等學校之離島學生,能順利升學接受高級中等教育。符合資格的學生,若設籍於二級離島(如桶盤、虎井、吉貝等),每學期可獲補助 30,000 元,每學年合計 60,000 元;若設籍於三級離島(如員貝、大倉、花嶼等),每學期可獲補助 35,000 元,每學年合計 70,000 元。申請者需備齊戶籍謄本、在學證明、家長印章及存摺影本等文件,於上班時間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辦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生本人於1997/01/01前已設籍本縣未設高級中等學校之二、三級離島,且戶籍未曾遷出,並升學接受高級中等教育;1997/01/01後出生之學童,於出生戶籍登記時,即隨父、母或監護人同時設籍於本縣二、三級未設高級中等學校之離島,且為原始設籍、中途未曾遷出該離島者;學生本人實際就讀本縣未設高級中等學校之二、三級離島國中小學滿九年且具證明者;符合前述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且學生本人戶籍中途因故需遷至本縣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者;符合前述第一至第四款規定之一,且為重讀之學生
・不可申請:1997/01/01後學生本人戶籍曾遷出者;復學之休學生;就讀進修學校者;具有工作收入之學生
・設籍於桶盤、虎井、吉貝、鳥嶼、望安、將軍、七美等二級離島之學生:每學期補助 30,000 元,合計每學年補助 60,000 元
・設籍於員貝、大倉、花嶼、東嶼坪、西嶼坪、東吉等三級離島之學生:每學期補助 35,000 元,合計每學年補助 70,000 元
・申請方式:於上班日上班時間(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政府二棟三樓)受理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70,000元

【應備文件】

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或以最近一次換發之新式戶口名簿(全戶戶籍資料含記事)影本代之、學生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印章、家長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06-9274400|地址:880003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服務時間: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僅提及「自公告日起(詳如附件公文)」。活動期間未列出。學生設籍日期「97年1月1日」已換算為西元「1997/01/01」。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edu/home.jsp?id=306&act=view&dataserno=2022082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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