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醫局
・國防部軍醫局為提供國軍人員醫療優惠,針對現役官兵及國防部編制內聘雇飛行教官,提供至指定醫院就醫的費用減免。受益對象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院就醫時,可享門(急)診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全額減免;若至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及指定醫院(如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連江縣立醫院)就醫,則可享健保部分負擔全額減免,但掛號費需自付。申請時需出示軍人身分證或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正本及健保IC卡,若未攜帶證件,可於就醫後 90 日內辦理核退。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軍官兵;國防部(含所屬單位)編制內聘雇飛行教官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院:門(急)診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全額減免
・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及指定醫院(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連江縣立醫院):健保部分負擔全額減免(門(急)診掛號費仍須自付)
・申請方式:就醫時出示軍人身分證正本或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正本(標示「醫療優惠」字樣)及健保IC卡;若未攜帶軍人身分證或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正本,可於就醫後 90 日內,攜帶上述證件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至任一家國軍醫療院所門診批掛櫃台核退健保部分負擔;若未攜帶健保IC卡,請以自費身分繳費,並於就診醫院公告之退費時限內,攜帶健保IC卡、軍人身分證或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正本(標示「醫療優惠」字樣)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回原就診醫院核退醫療費用
・注意事項:就醫急診或住院期間身分改變,採入院日或出院日之身分擇優予以補助;就醫急診或住院期間跨 2019/05/01 施行前後,以出院結帳時之身分予以補助;若醫院已切帳申報,2019/04/30 前之健保部分負擔由病人自付,2019/05/01(含)後之健保部分負擔予以補助;若有爭議請洽詢國防部軍醫局醫務計畫處
2019/05/01 起(無公告截止)
軍人身分證正本、健保IC卡、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正本(標示「醫療優惠」字樣)、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核退時需檢附)
電話:02-85099261(平日)、02-23116117#636231(夜間及假日)|地址:104237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資料來源:https://mab.mnd.gov.tw/page.aspx?path=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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