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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

綜合津貼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急難關懷慰助金,旨在扶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北市的原住民,當其因遭遇變故、族群或生活文化特殊性而陷入危難或生活困境時。這項慰助金涵蓋生活救助、醫療補助、死亡救助、災害救助及其他特殊急難情況,提供 6,000 元至 30,000 元不等的補助。申請人可備妥身分證、戶籍資料、金融機構存簿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或委員會承辦人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北市之原住民;因遭逢變故、或因族群或生活文化之特殊性,致陷入危難或生活困境者;申請生活救助者:負擔家計者罹患長期疾病、失業、無一定雇主致收入不穩定或家庭成員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者;申請死亡救助者: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或協助原住民完成殮葬程序之人;申請醫療補助者:罹患嚴重傷病、住院三天以上,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申請災害救助者:在本市遭遇天然災害或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定之重大災害者;申請其他救助者:因急難導致生活陷困、未獲政府資源救助或照顧者;或雖獲政府資源救助或照顧,惟族群或生活文化之特殊性,而影響其生活適應陷入困境者;或雖無急難情事,惟族群或生活文化之特殊性,導致社會適應困難者;或其他經本會評估亟須救助者
・不可申請:提供不實之資料;隱匿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慰助金;同年度獲取本會或本市政府其他社會救助金(包含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急難救助、急難慰助金等)超過 10,000 元者(含)
・生活救助:8,000 ~ 10,000 元
・死亡救助:最高 20,000 元
・醫療補助:最高 20,000 元
・災害救助(死亡、失蹤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最高 30,000 元
・災害救助(受重傷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最高 20,000 元
・災害救助(無人傷亡卻致家庭生計陷於困境者):最高 10,000 元
・其他救助:6,000 ~ 8,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各區公所之原住民服務員或本會承辦人陳先生,或掛號郵寄至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臺北探索館 5 樓),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社會福利組收
・慰助金由本會派員親贈或逕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本會為了解本慰助金之給付事由及相關事實,得派原住民服務員或本會社會工作員訪視,或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文件;本慰助之受理、訪視與會談,應兼顧各族群之文化特性,並尊重弱勢者之尊嚴;醫療費用以七成核計,不含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整容、整形、病人運輸、指定醫師、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材料費、掛號費、疾病預防及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節育結紮、住院期間之看護費、指定病房費及其他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指定病房費如因就醫期間醫療院(所)無全民健保病床且須接受住院治療者,得予以補助;附件中另有提及聯絡電話 1999 轉 2019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申請表、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資料(須註記原住民身分)、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書、六個月內醫療費收據正本、死亡證明書、殮葬費用收據正本、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如低收入戶卡影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1999 (02-27208889) 轉 2014|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西區五樓

【注意事項】

頁面主標題及核心文件「核發要點」僅提及「急難關懷慰助金」,但部分附件(申請表)同時涵蓋「婦女扶助」。本抽取僅針對「急難關懷慰助金」進行,未包含「婦女扶助」的詳細項目與條件。

資料來源: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DBBE88032DC396F&sms=7B2F217BCEC4F055&s=B0DBAE08DEC9EB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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