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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建購修繕住宅補助

居住生活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的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申請人可依需求選擇申請建購住宅補助或修繕住宅補助,需符合家庭收入、存款利息及土地房屋價值等經濟條件,並檢附相關戶籍、財稅及房屋證明文件。申請案將經區公所初審後,送交原民會核定補助金額,以實際改善原住民家庭的居住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北市之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全家每月收入低於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乘以全家總人口數的 2 倍;全家人口存款利息(全年)未超過一定數額;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一定金額;共同生活戶無二人以上同時申請或一人重複申請;申請建購住宅者: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戶在 2 年內首次建購一戶自用住宅,且從未獲得其他政府建購住宅補助(不含輔助購屋住宅貸款),且全戶無其他自用住宅或商用住宅;申請修繕住宅者: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戶均無其他自用住宅,且欲修繕住宅屋齡在 7 年以上,且近 5 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不含輔助修繕住宅貸款),且住宅陳舊破損需修繕
・建購住宅補助:金額依審核結果核定
・修繕住宅補助:金額依審核結果核定
・申請方式: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初審後送交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定
・注意事項:領取補助費者,2 年內不得轉賣、讓渡、出租該住宅,若有違反或無居住事實,應繳回補助款

【應備文件】

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建物登記謄本(申請建購住宅者檢附)、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房屋稅籍或水電繳費收據等任一種影本(申請修繕住宅者檢附)、未獲其他政府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申請建購住宅者檢附)、欲修繕工程估價單(申請修繕住宅者檢附,需包含工程、材料、工資等)、住宅照片(申請建購住宅者檢附)、最近 5 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申請修繕住宅者檢附)、預備修繕住宅位置照片(申請修繕住宅者檢附,每處一張)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補助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gyL3JlbGZpbGUvNjA1NDIvOTAwODM0NS8zNmEyYTMwYi0xODdjLTQxYjYtOGUzYS1hMWE0MTU3MzUyMDQucGRm&n=6Ie65YyX5biC57aT5r%2bf5byx5Yui5Y6f5L2P5rCR5a625bqt5bu66LO85oiW5L%2bu57mV5L2P5a6F6KOc5Yqp55Sz6KuL6KGoLnBkZg%3d%3d&ic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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