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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政治檔案應用費用減免

綜合津貼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提供政治檔案應用費用減免服務,針對曾遭公權力侵害的檔案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其所涉政治檔案時,可免收閱覽、抄錄費用,並享有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的免收優惠。複製方式可選擇紙張黑白列印或電子儲存媒體交付。此服務旨在促進檔案開放與運用,保障特定族群的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或其他受公權力侵害之人(檔案當事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檔案當事人本人;檔案當事人死亡時,其配偶;檔案當事人死亡時,其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
・政治檔案閱覽、抄錄費用:免收
・政治檔案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免收一次(複製方式以紙張黑白列印或電子儲存媒體擇一交付)
・申請方式:可於臺北市政府線上申辦網站提出申請;或將申請書簽章後,採持送、郵寄、傳真,或掃描影像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檔案管有機關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
・重要時間點:檔案管有機關對於申請案件應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為准駁;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注意事項:申請人同意檔案管有機關得透過本府之政府資料整合平臺線上查證取得證明文件資訊者,得免附相關證明文件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檔案應用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本國人請填列身分證字號;外國人請填寫國籍及護照或居留證號碼)、如係法人或團體,法人或團體登記證影本,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身分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如有代理人,委任書,及委任人、受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意定代理)、如有代理人,身分及其關係證明文件影本(法定代理)、檔號、文(編)號、檔案名稱、內容要旨或其他可供查詢檔號之資訊、申請項目、申請目的、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其事由、申請日期

【聯絡方式】

電話:02-2759-0666|地址:110210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注意事項】

頁面主要內容為隱私權政策,實際福利內容(政治檔案應用費用減免)分散於附件「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及「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大專院校檔案開放應用要點」中。聯絡電話和地址取自網頁底部資訊,非福利專屬聯絡方式。

資料來源:http://www.pma.gov.taipei/ct.asp?xItem=117908&ctNode=8818&mp=11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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