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為減輕本市家庭育兒負擔,針對已領取中央育兒津貼的 0 至 6 歲幼兒,提供每月加碼 1,000 元的補助。符合資格的幼兒及其申請人一方須設籍新竹市滿 1 個月以上,且幼兒未送托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也未就讀與政府合作的平價教保服務機構。此加碼補助無須額外申請,將由新竹市政府主動審查並核定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生理年齡為 0 歲至滿 6 足歲當月,並設籍於新竹市之幼兒;已領取每月衛生福利部發放之「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或教育部之「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幼兒之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一方設籍新竹市滿 1 個月以上;幼兒未送托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含政府設立的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及簽訂準公共托育服務之居家托育人員或私立托嬰中心);幼兒未就讀與政府合作的平價教保服務機構者(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立特教學校幼兒部);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當學年度 8 月 1 日起未就讀國民小學者(含經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提早入國小就讀並確認入學者)
・不可申請:幼兒或申請人戶籍遷出新竹市;幼兒送托本市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含政府設立的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及簽訂準公共托育服務之居家托育人員或私立托嬰中心);幼兒就讀與政府合作的平價教保服務機構者(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立特教學校幼兒部);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幼兒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以未足學齡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者
・育兒津貼加碼補助:每月 1,000 元
・申請方式:無須重新申請,由新竹市政府審查及核定後撥付
・重要時間點:經核定符合者,於次月月底前逕匯入受款人帳戶;申復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追溯自 2026 年 3 月起之符合資格月份起算;幼兒及申請人一方設籍新竹市滿 1 個月之次月起發放
・注意事項:新竹市政府得向相關單位查調戶籍等相關資料;幼兒中途入(離)平價教保服務機構者,當月就讀日數 15 日以下者,依幼兒每人每月發放之數額予以發放,逾 15 日者當月不予發放;以詐欺、提供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加碼補助,或隱匿、拒絕提供要求資料者,新竹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處分,並追回已撥付補助
1,000元
2026/03/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ilovehcbaby.hccg.gov.tw/home/attach/8a8173479d4292dd019d7500da0f26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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