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此補助適用於使用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的家庭,對象涵蓋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以及育有第二名子女以上的家庭。申請者需確保幼兒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且委託人未同時領取其他育兒津貼。申請時須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未滿 2 歲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以上家庭
・不可申請:幼兒已接受政府公費安置;委託人已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請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將應備文件繳交至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本表(含應備文件)於第一次申報及或申報資格異動均需提送審查。相關事項請詳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