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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竹市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此補助適用於使用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的家庭,對象涵蓋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以及育有第二名子女以上的家庭。申請者需確保幼兒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且委託人未同時領取其他育兒津貼。申請時須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未滿 2 歲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以上家庭
・不可申請:幼兒已接受政府公費安置;委託人已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請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將應備文件繳交至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本表(含應備文件)於第一次申報及或申報資格異動均需提送審查。相關事項請詳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

【應備文件】

本申報表、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委託人(甲或乙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家庭狀況證明文件 1 種(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認定弱勢家庭證明文件)、申報幼兒胎次證明(第 3 名子女以上需檢附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無則免附)

【聯絡方式】

電話:03-5301632|地址:新竹市牛埔南路13號2F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僅提及家庭類別。申請期間為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無固定起訖日期。頁面為檔案下載專區,包含多項福利相關文件,此處僅抽取「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https://www.mammy.org.tw/web_shar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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