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 2 歲兒童的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針對將幼兒送托至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的家庭,每月提供 2,000 至 3,000 元的托育補助。申請對象為家庭年收入在 1,500,000 元以內,且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或未領取育兒津貼的家庭。申請人需備妥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托育契約書、郵局帳戶封面及相關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並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未滿 2 歲;幼兒托育給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私立、公設民營、公共托育家園);家庭年收入在 1,500,000 元以內
・不可申請: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委託人已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每月 2,000 ~ 3,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新竹市南/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或參考全國保母資訊網
・注意事項:請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以免延誤補助審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