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 2 歲兒童的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針對將幼兒送托至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的家庭,每月提供 2,000 至 3,000 元的托育補助。申請對象為家庭年收入在 1,500,000 元以內,且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或未領取育兒津貼的家庭。申請人需備妥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托育契約書、郵局帳戶封面及相關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並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未滿 2 歲;幼兒托育給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私立、公設民營、公共托育家園);家庭年收入在 1,500,000 元以內
・不可申請: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委託人已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每月 2,000 ~ 3,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新竹市南/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或參考全國保母資訊網
・注意事項:請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以免延誤補助審核時間
3,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本申報表、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委託人(甲或乙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家庭狀況證明文件 1 種(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認定弱勢家庭證明文件)、申報幼兒胎次證明(第 3 名子女以上需檢附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
電話:03-5301632 / 03-5309017|地址:新竹市牛埔南路 13 號 2F
頁面同時提及針對居家托育人員的「115年度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服務品質獎助」及「115年度居家托育人員精進計畫-健康檢查費補助」,但其具體補助內容(金額、詳細對象條件)未在頁面或附件內文詳述。托育補助的具體金額依家庭狀況(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以上家庭)而異,但文案僅提供 2,000 ~ 3,000 元的範圍,未列出各類別的詳細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mammy.org.tw/q&a.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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