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職能復健津貼,補助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而參與職能復健服務的勞工。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完成生理或心理功能強化訓練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津貼金額將依核定日數發給,具體金額由受理單位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而接受職能復健服務;需參加職能復健服務並完成訓練
・職能復健津貼:依核定日數發給,金額由受理申請單位核定
・職能復健服務項目:生理功能強化訓練、心理功能強化訓練
・申請方式: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各項欄位請覈實填寫,如有偽造、詐欺等不法行為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國民身分證(外籍人士提供統一證號)、參加職能復健服務完成證明(需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置之職業災害勞工服務資訊整合管理系統列印並經醫事人員核章)、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津貼金額依核定日數發給,無固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