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115 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實施計畫」,旨在縮減經濟弱勢家庭的數位落差,為其就學子女提供更佳的學習環境。本計畫針對設籍臺北市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若戶內有國小三年級以上至未滿 25 歲的在學學生,即可申請。補助方案分為 A、B 兩種,A 方案提供低收入戶每戶最高 15,000 元、中低收入戶每戶最高 11,000 元的購置電腦設備費用,申請者可自行選購後憑單據請款;B 方案則由社會局統一採購筆記型電腦,供低收入戶家庭領取。此外,符合資格者還可額外申請最高 2,000 元的電腦學習軟體補助。申請採線上登記方式,並將以抽籤決定補助名單。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北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小三年級以上,未滿 25 歲之在學學生(含 114 學年下學期即將進入國小三年級、國中、高中(職)、專科學校或大學院校或以上之學生);112 年至 115 年期間未接受政府機關電腦捐助或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戶內有 3 名以上(含)符合學生且 112 年至 115 年僅接受政府電腦捐助或購置補助 1 次者,檢附 3 名學生之就學證明文件,本年度得再補助 1 次);該名學生未曾參與本局辦理之「伴我童行兒童希望發展帳戶」、「Young Young 精彩-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童心協力兒童希望發展帳戶」、「反轉未來─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反轉未來 2.0-家庭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青年築夢—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脫貧專案、「我的青社時代-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計畫書」
・不可申請: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遠距教學之學生;參與前揭脫貧方案者,截至 2026/04/01 止,脫貧帳戶餘額高於 10,000 元
・A 方案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5,000 元
・A 方案中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1,000 元
・B 方案低收入戶組電腦設備補助:一般型筆記型電腦 1 台(廠牌規格統一,無法挑選款式,不含滑鼠)
・電腦學習軟體補助:每戶最高 2,000 元(限 1 套,包含文書處理、繪圖、影音剪輯、防毒軟體)
・順發電腦公益回饋金:購買金額大於 15,000 元,另提供 2,500 元;購買順發特定品牌型號,提高至 3,500 元
・申請方式:透過本局提供之網址或 QRcode 線上登記申請
・重要時間點:補助名單於 2026/06/08 公告,以簡訊通知及本局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及遞補名單
・注意事項:A 方案與 B 方案僅能擇一申請;申請人重複填寫表單將以最後一次填表資料為主;線上登記表單之送達地址及聯絡電話須正確有效;申請或核銷文件不全者,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將不予核准或取消資格;本局得派員查核,不得拒絕;違反規定(如提供不實資料、轉賣轉讓)將取消資格或限期返還補助;B 方案電腦規格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轉讓或更換;本局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 B 方案之權利;電腦學習軟體須提供規格明細並經本局核准;本計畫定期辦理滿意度調查
最高15,000元
申請:2026/05/08 ~ 2026/05/22;活動:2026/05/08 ~ 2026/09/30
已蓋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若學生證為 IC 磁卡未蓋註冊章戳,須檢具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若適用)3 名學生之就學證明文件、(A 方案請款)合格電腦廠商或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正本、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正本(需註明商品規格明細及購買金額)、個人領據、(A 方案請款)最新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之存摺封面影本、(B 方案請領)通知單、(B 方案請領)領據、(B 方案請領)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低收入戶戶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局委託安置兒少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健保卡)及代領人(機構社工人員)工作證正反面影本)、(B 方案請領)低收入戶戶長私章(本局委託安置兒少免附)、(B 方案請領)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本局委託安置兒少免附)、(電腦學習軟體請款)合格電腦廠商或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正本、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正本(需註明商品規格明細及購買金額)、個人領據、(電腦學習軟體請款)最新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之存摺封面影本
所有日期已將民國 115 年換算為 2026 年。URL 為 PDF 檔案下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