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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服務對象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暨照顧費用審核實施計畫

醫療健康 臺北市 期限 2028-03-31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內容簡介】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針對其服務對象提供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並定期審核照顧費用。此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的身心障礙者,減輕其入住教養院的經濟負擔。補助金額依家庭總收入狀況而定,低收入戶可享免費,其他家庭則依收入級距收取 1/4、1/2 或 3/4 的費用。審核對象為 2021/12/31 前入住的服務對象,教養院會定期辦理費用審核,家長需配合繳交申請表及全戶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的服務對象;於 2021/12/31 前入住本院
・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依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按不同比例收取費用
・列冊低收入戶者:免費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本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2026 年標準未達 41,488 元)者:按 1/4 收費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上未達 3 倍(2026 年標準為 41,488 元以上且未達 62,232 元)者:按 1/2 收費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3 倍以上(2026 年標準為 62,232 元以上)者:按 3/4 收費
・家庭成員中,有 2 位或 2 位以上屬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家庭人口數以加權增 1 口計算照顧費用
・申請方式:由本院定期辦理費用審核,家長需繳交相關證件。若未繳證件或逾期未補正,將以 3/4 額度計算收費。
・重要時間點:本院將擇期辦理費用審核說明會,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費用按月計算,每月費用應於當月 10 日前繳納。入院或離院者當月照顧費用以當月實際入住之日數,乘以每月照顧費用除以 30 日計算。服務對象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有異動情形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主動通知本院。對審核結果有異議時,應於接獲書面通知後 1 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院提出申復,並以 1 次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62,232元

【期間】

申請:2025/11/01 ~ 2026/03/31;活動:2026/04/01 ~ 2028/03/31

【應備文件】

申請表(附表 1)、有社會救助法第 5-3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7 款情形需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最近 1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若同意本院查調則無需檢附)

【聯絡方式】

電話:(02)2861-1380 分機 386|地址:111095 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資料來源:https://www.ym.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3DECCD54ACA861AD&sms=6DAD98BF633CFE63&s=30B3B0155F251C4F#Accesskey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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