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補助

財經金融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推動「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旨在透過補助方式,支持符合資格的單位執行農業相關計畫,以促進臺北市農業發展。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書,經審核通過後依核定內容執行並辦理經費核銷。補助項目可能包含肥料、資材、種苗採購及農地復耕等。計畫執行期間將進行訪視與績效評量,以確保補助效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目的之申請單位或執行單位;需提交計畫書供審核;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或符合該法例外情形並主動揭露身分關係者
・不可申請: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80 分(不含 80 分)者,隔年度不予補助(延續計畫);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70 分(不含 70 分)者,連續 2 年不予補助;同一執行單位如有 2 項以上計畫,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70 分(不含 70 分)者,隔年度不予補助計畫經費;當年度有違反法令經本局督導改正而未改正者,隔年度不予補助計畫經費;受補助對象拒絕本局定期或不定期派員訪視者;有成效不佳、未依補(捐)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與原計畫不符等情事者,該部分經費應繳回,並可能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 1 至 5 年
・計畫經費補助:依核定計畫內容及預算細目核撥
・肥料補助:依核定計畫內容核撥
・資材補助:依核定計畫內容核撥
・種苗補助:依核定計畫內容核撥
・農地復耕補助:依核定計畫內容核撥
・申請方式:需提交計畫書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重要時間點:補助款急需於 1 月申請
・注意事項:計畫經費 20 萬元以下或屬購買肥料、種子、種苗及資材等,或辦理農民節活動、家政、高齡者輔導及四健課程活動者,採書面方式查核;計畫經費 20 萬元以上者,應實施現場訪視作業

【應備文件】

年度農業振興方案計畫初提表、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申請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若適用)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實際補助金額依核定計畫內容而定,文案未提供固定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AxL3JlbGZpbGUvNDEzNDEvOTU3MjAxNS8wOWQ3ZmMxNC1jMmFmLTQ4NjAtYWI5OS1kY2EyMzRhODIxMmMub2R0&n=6Ie65YyX5biC6L6y5qWt5oyv6IiI5pa55qGI6KiI55Wr6KOc5Yqp55Sz6KuL6aCI55%2bl6ZmE5Lu2MTE1Lm9kdA%3d%3d&icon=..od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