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推出 115 年度「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補助,旨在鼓勵本市各級農會、從事農業推廣輔導工作的法人、團體及學校,透過提案申請,共同推動精緻農業、農特產品行銷、休閒農業、有機及友善安全農業、食農教育與農地活化等多元發展。本計畫總補助款為 882,000 元,申請單位需提出至少 10 % 的配合款,且計畫執行地點須在臺北市行政轄區內。申請者需提交計畫書、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等文件,並於 2026/05/15 前向產業發展局農業發展科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各級農會;從事本市農業推廣輔導工作之法人、團體及學校;申請單位為學校者,限為教育部核准設立農學院及農業相關科系者之大學;申請補助經費應提出配合款,配合款經費至少應達申請補助經費之 10 %;計畫執行地點應在本市行政轄區
・不可申請: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補助款運用考核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80 分者(不含 80 分)之延續計畫;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70 分者(不含 70 分)之計畫(連續 2 年不予補助);同一執行單位有 2 項以上計畫,績效評量分數低於 70 分者(不含 70 分);執行單位當年度有違反法令經本局督導改正而未改正者;拒絕本局定期或不定期派員訪視,或訪視結果發現有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與原計畫不符等情事
・總補助款:882,000 元
・發展精緻農業,建立地方產業特色
・推動農特產品加工、包裝與行銷,永續農業經營
・推展休閒農業,綠美化農村景觀,建構生活、生產及生態農村環境
・推動有機及友善安全農業,推廣食農教育,保障消費者權益
・推動農地活化,協助農田復耕
・相關農業輔導推廣活動
・個別計畫之補助金額上限:本局將審酌申請案件數、計畫內容及配合本府重要政策保留調整補助金額的權利
・補助農民購買肥料、種子、種苗及資材等項:以該計畫總經費 1/3 為上限(有機肥料及有機防治資材不受此限制)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自送件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北區 10 樓本局農業發展科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須於當年度 6 月 10 日、9 月 10 日及 12 月 31 日前,上本局臺北市農業補助計畫網填報臺北市農業振興方案計畫執行進度
882,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5/15
農業振興方案計畫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申請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若申請人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電話:02-2725-659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