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為推動創新創意產業發展並帶動創業能量,辦理「臺北市補助創新創意創業平臺發展計畫」。此計畫旨在補助設籍於臺北市的民間平台,辦理不限形式的跨域、跨產業創新創意創業活動。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企業或主事務所設於臺北市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皆可申請。每案最高可獲總經費 50 %的補助,上限為 1,000,000 元,且同一申請人每年度限補助一案。申請人需於受理期間內檢附申請書、活動企劃書、預算總表、公司登記資料、無欠稅證明及勞保人數證明等文件,透過郵寄、專人送達或網路申辦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於臺北市完成設立登記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或主事務所設立於臺北市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不可申請:由政府機關、學校、政黨、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所主辦或承辦之申請案;申請前五年內執行政府計畫曾有重大違約紀錄;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申請前三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申請案之活動舉辦地點有全部或部分不在臺北市;申請案之全部或部分活動於本計畫補助期間外舉辦;申請案補助款編列範圍違反本須知相關規定;非因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已書面通知本局放棄本計畫補助者,停止受理申請補助一年;未書面通知本局或未於補助案預定開始執行之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本局放棄本計畫補助者,停止受理申請補助二年
・創新創意創業活動補助:最高補助總經費 50 %,補助金額上限為 1,000,000 元,同一申請人每年度至多補助一案
・補助款編列範圍:限執行申請案之人事費、事務費、業務費、維護費、材料費等科目
・不補助項目:正式人員與專案助理薪資、國內外旅運費、設備費及雜支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專人送達或網路申辦方式,檢送申請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補助案各項活動應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受補助人應配合納入本局活動之整體規劃宣傳、推廣及行銷,並將本局列為贊助單位
1,000,000元
申請書一份、申請階段自主檢查表一份、申請案預算總表一份、申請案活動企劃書一式五份、申請人基本資料表(如:設立登記表或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份、財政部國稅局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之證明」影本一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近一期「投保勞保人數證明」影本一份、其他經本局指定之相關文件
電話:02-2720-888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北區10樓、2樓、西北區5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30 至下午 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實際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需查閱主辦單位網站公告,頁面及附件內文均未提供明確日期。
資料來源:https://doed.gov.taipei/cp.aspx?n=9C2F51A0AD318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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