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為響應2050淨零排放目標,推出「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鼓勵設籍於臺北市的服務業汰換營業場所的老舊設備,改用更具能源效率的產品。本補助涵蓋多種節能設備,包括空調、照明燈具、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電冰箱、冷凍櫃、冷凍(藏)庫、空氣門簾及電扇等。符合資格的服務業者可依據汰換設備的種類和效能,獲得不同比例或定額的補助,部分項目最高補助金額可達新臺幣三百萬元。申請者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產業局公告的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共同提升城市節電效率。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臺北市營業;辦妥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設備設置地址應位於臺北市,並與用電地址相同;申請金額達 1,500,000 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不可申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醫院學校及其出資捐助逾 50 %以上之法人;同一補助案同時獲其他政府機關相關補助款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汰舊換新後設備需符合經濟部公告之一級新品,額定冷氣能力每 kW 補助 2,500 元
・接風管空氣調節機:汰舊換新後設備需符合經濟部公告之一級氣冷分離式或水冷式空氣調節機之室外機,搭配其系列型號室內機之新品,每 kW 補助 2,500 元
・中央空調系統:汰舊換新項目至少須包含冰水主機設備,且冰水主機須符合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一級機種。每案補助 30 %為原則,搭配冰水機組連鎖控制系統最佳化,最高可補助 40 %。補助金額以 3,000,000 元為上限
・照明燈具: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僅限發光二極體(LED)之各式燈具,且經能源署核准登錄之節能標章獲證新品。每具補助 50 %費用,每具以 500 元為上限
・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換裝智慧照明之發光效率應達 120lm/W 以上,且符合 CNS14115 及 CNS14335 等認證;或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節能標章獲證新品。每盞補助 50 %費用,且以 500 元為上限
・電冰箱:汰舊換新後之設備,應符合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一級風扇式冷凍冷藏電冰箱、直冷式冷凍冷藏電冰箱或冷藏式電冰箱。每台產品每公升(L)補助 20 元,且以 8,000 元為上限
・冷凍櫃:汰舊換新後之設備,應符合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節能標章獲證新品。每台產品每公升(L)補助 20 元,且以 8,000 元為上限
・冷凍(藏)庫:汰舊換新或新設冷凍(藏)庫項目至少須包含冷凝主機設備,並採用變頻控制之高能效壓縮機。每案補助 30 %為原則,冷凝主機具備智慧節能連鎖控制系統最佳化功能,最高可補助 40 %。每案補助上限 3,000,000 元
・空氣門簾:每台補助 50 %費用,並以 5,000 元為上限
・電扇(天花板循環扇、吊電扇或自動旋轉吊電扇):申請補助之場所須為提供空調之空間,且該空間所安裝之空調設備應符合經濟部公告之一級或二級標準且在節能標章有效期內;若屬中央空調系統則不受能效分級標準限制。每台補助 50 %費用,並以 1,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產業局公告指定之委辦單位、地址
・重要時間點:申請人應於完工後二年內,每年 1 月底、7 月底提出前六個月期間節能成果報告書
・本補助的受理申請期間、預算額度及補充規定事項,將另行訂定並公告於產業局網站;申請所有品項的支出證明單據開立日期應在 2026/01/01 之後;申請中央空調系統或冷凍(藏)庫補助採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僅就申請品項、規格預為審查,實際核定金額依完工結果辦理第二階段複審後核定;補助預算額度用罄時,產業局得停止受理申請;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或用電地址位於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中山區(松江路以東)等四個申請用電受台電公司核供限制之行政區域且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800 瓩以上者,補助比例提高 10 %;產業局保留隨時補充、修正及解釋本要點的權利
最高3,000,000元
補助申請書、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汰換及換裝節能設備汰換施(完)工證明文件、符合補助標準之設備規格證明文件、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收據或發票影本)、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領據、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舊機回收證明文件(申請汰換無風管、接風管空氣調節機、電冰箱、冷凍櫃、冷凍(藏)庫者需檢附)、產業局核准補助函影本(申請中央空調系統或冷凍(藏)庫補助者需檢附)、施(完)工驗收報告書(申請中央空調系統或冷凍(藏)庫補助者需檢附)、向台電公司申請契約用電調整下降核定函(用電地址位於受台電公司核供限制之行政區域且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800 瓩以上,申請補助比例提高者需檢附)
電話:1999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北區10樓、2樓、西北區5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實際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在頁面或附件中明確列出,需參考產業局網站公告。補助金額上限和比例因設備種類和申請條件而異,詳見項目說明。
資料來源:https://doed.gov.taipei/News.aspx?n=CEDC9722C0E08AAB&sms=523E0610CE328A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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