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臺北市種植景觀作物獎勵」,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關渡平原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種植景觀作物,以促進土地多元發展並增進都市綠美化。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其種植面積達 5,000 平方公尺以上,並經審查通過後,可依景觀作物成活率獲得每公頃 105,000 元至 120,000 元的獎勵金。若實際耕作人田間管理評核達 A/B 等級,還可額外獲得每公頃 5,000 元或 10,000 元的獎勵金。申請人需在 2026/05/01 至 2026/07/31 期間,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工務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土地位於臺北市轄區內關渡平原區域及本市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區、保護區之私有土地;種植景觀作物土地連接面積須達 5,000 平方公尺以上;種植景觀作物位置應有交通可及性及具有景觀效益;種植景觀作物位置維護管理方便且無傳染性病蟲害發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人
・不可申請:已獲其他機關同性質獎勵或補助;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法申請獎勵或申請資料有隱匿或虛偽等不實情事;未依核定之種植期間、地點、面積及景觀作物種植,或於核定種植期間內種植其他作物;除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因素經工務局同意外,擅自於種植期間內任意移除經核定種植之景觀作物;申請人於種植期間內喪失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律規定
・景觀作物成活率達 50 % 以上獎勵金:每公頃 120,000 元
・景觀作物成活率未達 50 % 獎勵金:每公頃 105,000 元
・因法令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天災、戰爭、暴亂及禁運等)致成活率未達 50 % 獎勵���:每公頃 120,000 元
・核定種植面積未達 1 公頃部分:依比例核發
・田間管理獎勵金(評核結果 A 等級):每公頃 10,000 元,核發予實際耕作人
・田間管理獎勵金(評核結果 B 等級):每公頃 5,000 元,核發予實際耕作人
・田間管理獎勵金(評核結果 C 等級):不另核發獎勵金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至工務局公園大地科(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115年度獎勵金編列經費額度 600,000 元,如經本局審酌申請案件數量將致當年度獎勵金預算用罄者,本局得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等事宜